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学校研究,决定劳动节放假时间为: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,上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。5月1日、3日、4日原有课程自动顺延。 从5月4日起,行政人员执行夏季作息时间。
上午:8:00—12:00
下午:14:30—18:00
教师、实验人员、学生执行教务部门制定的作息时间。
后勤管理处、产业集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日期和作息时间。
校长办公室
2014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