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理学院关于申请201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的通知

时间:2014-09-23 点击:

 

据学校开展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,理学院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

1  研究生根据校院要求,满足条件者自由申报。

2  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相关成果(论文、专利、获奖等复印件,录用证明原件或导师签字的复印件)和“理学院申报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审材料量化表”(见附件1)、“理学院申报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审材料量化表”(见附件2)。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信息(见附件3

提交材料要求:923日下午5:00前,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相应辅导员处。

学业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:

年级及学生类别

依据

应提交材料

2014级硕士研究生

入学成绩

不需提交成果材料

2013级硕士研究生

学习成绩  高水平成果(1A期刊&SCI,一作)

高水平成果仅限于1A期刊和SCI收录一作论文

2012级硕士研究生

研究成果
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1

2014级博士研究生

入学成绩  研究成果(直博生)

直博生需提供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1),其余申请者不需要提供材料

2013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

研究成果
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1

 

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:

年级及学生类别

依据

应提交材料

硕士研究生

研究成果
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2

博士研究生

研究成果
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2

 

1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,需分别提交材料。

2申请材料中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成果,且多次申请奖学金者,所用材料不得重复使用。

3所有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,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,将取消其评审资格,并按校院规定,追究申请人及导师责任。

地址: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 燕山大学理学院版权所有

邮编:066004 联系电话:0335-80570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