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学校开展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,理学院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
1、 研究生根据校院要求,满足条件者自由申报。
2、 拟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相关成果(论文、专利、获奖等复印件,录用证明原件或导师签字的复印件)和“理学院申报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审材料量化表”(见附件1)、“理学院申报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审材料量化表”(见附件2)。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信息(见附件3)
提交材料要求:9月23日下午5:00前,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相应辅导员处。
学业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:
年级及学生类别 |
依据 |
应提交材料 |
2014级硕士研究生 |
入学成绩 |
不需提交成果材料 |
2013级硕士研究生 |
学习成绩 高水平成果(1A期刊&SCI,一作) |
高水平成果仅限于1A期刊和SCI收录一作论文 |
2012级硕士研究生 |
研究成果 |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1) |
2014级博士研究生 |
入学成绩 研究成果(直博生) |
直博生需提供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1),其余申请者不需要提供材料 |
2013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 |
研究成果 |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1) |
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:
年级及学生类别 |
依据 |
应提交材料 |
硕士研究生 |
研究成果 |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2) |
博士研究生 |
研究成果 |
提交成果作证材料和量化表(附件2) |
注1: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,需分别提交材料。
注2:申请材料中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成果,且多次申请奖学金者,所用材料不得重复使用。
注3:所有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,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,将取消其评审资格,并按校院规定,追究申请人及导师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