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,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,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申报及2020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结题工作,结合学校的工作部署,现将理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项目的申报工作
(一)项目类型
本次申报的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两类。
1、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,倡导以项目为载体、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,注重研究过程,调动学生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。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2、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,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。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(二)项目申报要求及原则
1、项目负责人为二年级本科生,毕业班级学生不得申报当年项目,鼓励跨学科、跨年级合作。每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1个项目,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。主持往年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学生不能参与2021年项目。
2、每个项目团队学生数必须为5人,每个项目至少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名,每位指导教师新增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。
3、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,目标明确,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,避免项目超大、过难,项目经费预算合理。
4、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种项目类型,不得同时申报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,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。
5、不允许已立项支持过的项目重复申报(包括学校其他部门支持过的项目);申报材料要遵守学术诚信,重复率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。
(三)项目分配方案
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让更多的同学参与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,2021年学校拟立项项目1000项,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,理学院拟立项54项,其中学院评审排序推荐前30%的项目报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,中心将通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、国家级项目。
对于获准立项的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,学校将按照项目立项等级分批下达资助经费,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,严禁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。
(四)申报评审程序
1、学院评审
学生申报和报送材料时间:
1)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(附件2),纸质版3份;
2)项目申报汇总表(附件3),电子版1份;
3)答辩PPT,陈述时间5分钟(答辩时自带);
4)申报书和汇总表5月2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(材料具体报送方式等待学院统一通知)。
5)学院评审结束后,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经费预算更改,并登录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,进行网上申报,并联系指导教师进行审核,申报网址为:http://202.206.243.7/aexp/login.jsp。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:2021年6月3日24:00。
2、学校评审学校参考学院评审意见,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立项基础、创新性、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,确定推荐省级、国家级项目,并与立项团队签订项目任务书。
(五)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
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进行中期检查。学校计划于2022年4-5月组织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
二、2020年项目的结题工作
(一)结题对象:
1、2020年建设期满的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项目;
2、2019年立项未验收项目。
(二)验收内容
1、是否按照申请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;
2、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;
3、项目创新点与特色;
4、项目研究取得成果的实践应用情况及效果;
5、大创计划系统的维护情况
1)项目结题报告;
2)项目进度(每两月一次,结题时需达到6次);
3)项目经费:如实填写经费报销明细;
4)项目成果:发表论文需提供录用杂志封面电子版和论文电子版、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书扫描件、成果为实物的需提供实物电子版照片等。
(三)学院验收
学院验收结题材料报送要求:
1、完善大创管理系统,并完成在线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;
2、结题报告(附件4),纸质版3份;
3、成果汇编(附件5),纸质版3份+电子版(命名方式“成果汇编+负责人姓名”);
4、结题验收汇总表(附件6)(命名方式“汇总表+负责人姓名”),电子版;
5、提交结题支撑材料1份(发表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页、目录页及论文页复印件、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书复印件、成果为实物的需提供实物电子版照片、项目开展工作电子版照片等);
6、答辩PPT,陈述时间5分钟(答辩时自带);
以上结题材料5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提交(材料具体报送方式等待学院统一通知)。
(四)学校验收
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复审,确定最终评审结果。学校将向通过学校结题审核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,为相关学生统一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。
三、其他事项
请各专业及科室高度重视,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,认真组织师生开展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,完成情况列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指标。
联系人:王芳
联系方式:8047375
理学院综合办公室 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
2021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