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按照学校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为了加强课堂巡视和监督,需组织开展听课周活动。从本学期开始,学院需通过“质量管理平台”反馈学院听课情况,学院领导、督导及系室主任听课后需在“质量管理平台”及时进行教学评价。以下为本学期学院听课活动的具体安排:
一、听课周活动
1、活动时间:20秋季学期第11周(11月2日-11月8日);
2、听课人员: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及督导团成员;
3、听课任务:每位领导、督导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,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一节课(45分钟);
4、听课记录内容:具体详见系统中评价指标(学院设置的评价指标涵盖学校听课周活动总结(见附件)中的各项内容)。
二、日常听课活动
1、活动时间:20秋季学期,19周之前(12月28日前)结束;
2、听课人员:学院处级以上领导、督导团成员及各系室主任;
3、听课任务:院领导听课次数不少于8次、督导听课次数不少于6次、各系室主任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;
4、听课记录内容:具体详见系统中评价指标。
三、其他
请各位老师注意听课活动的时间节点,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听课任务,并在系统中及时进行评价。各位老师一定要在听课前领取任务,因为系统中限制了每门课程的领取次数。
理学院综合办公室
2020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