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方便疫情期间执行请销假手续,经学院研究决定,作出如下调整:
1.个人通过服务大厅填报请假管理系统(必须注明出行地点);
2.个人将请销假系统截图发送至系(科、室)主任报备;
3.各系(科、室)主任向院领导报备;
4.院领导审核通过,请假程序完成;
5.销假程序参照请假程序。
理学院办公室
2021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