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要求,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学院领导班子安全检查月巡视制度,12月25日,理学院党委书记刘琳、副院长(主持行政工作)王明利、党委副书记曾慧、副处级专职辅导员王景琳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12月安全检查工作。
根据检查工作安排,本次检查工作聚焦于学院建筑群消防安全。刘琳一行在理学楼周边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,与学校安保人员就冬季防火、楼宇安全等工作进行交流。
刘琳强调,冬季的主要安全隐患之一就是火灾,安全之弦不容丝毫懈怠。全院上下应持续强化安全意识,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,做到立查立改,坚决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,以高度的使命感与责任感,精心营造安全、和谐、稳定的教学科研环境,为师生的工作学习保驾护航。
检查期间,学院领导班子就安全领域的其他工作进行了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