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班级:
根据省教育厅通知,2013-201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展开,现将我院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审对象和标准
1、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(含)以上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;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(含)以上的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;
3、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,其中补助一档每人每年2000元,补助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,补助三档每人每年4000元。本次补助发放5个月的额度,即一档1000元,二档1500元,三档2000元。
二、申请条件
请参照《燕山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燕山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燕山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文件见学生资助网—资助政策)。
注: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,在新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9月19日下午5点半前 各班班长将本班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后,上交辅导员处。
2、9月21日-9月22日 学院审核材料,确定评审结果。
3、9月23日-9月26日 学院公示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如有任何问题请于学生科联系。
联系电话:8074619
理学院学生科
2014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