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理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6-28 点击:

院属各系(室)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notice.ysu.edu.cn/info/2215/15635.htm)的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.自查清理对象

时间范围:2018年1月1日以来。

清理对象:我院师生以燕山大学作为署名单位,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
人员覆盖:各系教师、行政人员、辅导员、学生(由导师通知并收取学生《科研论文自查表》,提交各系室)。

二.自查清理重点

1.论文是否存在抄袭、剽窃、重复发表等情况;

2.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(邮箱、单位)、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;

3.论文的图片、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、编造、篡改,以及一图多用、选择性使用等情况;

4.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,是否存在买卖、代写、代投论文情况;

5.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,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;

6.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,存在挂名现象;

7.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[2022]221号)等文件规定的其他科研失信行为。

三、时间要求

1.部署动员阶段(6月底前)。动员系(室)师生(学生由导师通知),梳理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
2.自查核查阶段(7月10日前)。组织系(室)师生,核查自查时间范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,是否存在上述七种违反学术规范情况,签署承诺书(《科研论文自查表》)。涉及论文要逐一清查,问题论文载明论文题目、发表刊物及时间、身份类别、作者类别、违反学术规范情况等基本信息。对问题论文,提出整改意见。

3.复核和总结阶段(7月15日前)。加强进一步复核,严格审核把关。各系(室)于7月15日前提交师生《科研论文自查表》(附件2)纸质版,《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版及电子版。

四.其他注意事项

附件2中:身份类型可选职工、学生或其他。作者类别填写通讯作者、第一作者或者参与作者,参与作者需标明所列自然位次。问题论文申报可附行。涉及违反学术规范情况请对照《学术规范对照表》填写编号。


理学院综合办公室

2023年6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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