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21-06-07 点击:

院属各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扎实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,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冀教安[2021]9号)文件要求和燕山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,结合理学院实际,就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相关事宜做如下要求:

一、提高重视程度,增强责任意识

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组织本单位人员收看《生命重于泰山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》等专题片,切实把校园安全责任扛在肩上、落实在行动上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

二、积极宣传发动,营造良好氛围

各部门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期间,广泛宣传安全知识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,要通过安全教育课、安全知识教育讲座、开辟宣传专栏、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在理学院营造“维护安全、人人有责”的氛围,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创造良好环境。

三、深入排查隐患,巩固整治成果

各部门要将“安全生产月”与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,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,加大对所辖领域安全监管,保持高压态势,通过突击检查、随机抽查等方式,提高检查效果和发现问题能力。其中实验中心、研究生导师责任制和学生工作部门等重点部门工作做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,明确实验室负责人机制,巩固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,系室负责人定期对实验室仪器使用、用电安全和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进行巡查、检查,落实检查记录制度。

2、严格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。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监督管理,通过建立联络人、实行网格化管理,做好课题组使用房间违规用电器、夜晚留宿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,确保研究生人身安全。

3、加强本科生安全教育管理。辅导员做好学生的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,组织对学生生活区进行消杀工作;通过专题会议做好对学生的防诈骗、防溺水、防盗等宣传引导工作,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;通过定期走访的形式,对学生宿舍的用电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。

4、培养教师行政办公用房安全意识。各系室和行政办公室加强行政办公用房安全管理,培养安全意识,落实行政办公用房负责人制,做到人走电断,排除安全隐患。

各系室要充分利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契机,采取有效措施,扎实做好安全工作,积极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各系室负责人请于6月16日前,将各部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发送至里学院党委邮箱lxydw@ysu.edu.cn。

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
2021年6月4日

地址: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 燕山大学理学院版权所有

邮编:066004 联系电话:0335-8057027